得理也要饒人,和解應該怎麼談?

和解應該怎麼談?說穿了,和解就是面對面談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,可是要怎麼談,才能讓對方滿意、自己又不吃虧?怎樣才能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?


吉律跟大家分享自己談和解以來的經驗,給你們參考。


找代理人談,不要自己出面

根據我自己的經驗,進行和解談判的時候,最好找一個第三人代理你出面,與對方進行和解。這有兩個原因:


1. 避免針鋒相對


談和解的重點在於「心平氣和」,可是雙方既然會鬧到要和解,代表一定存在著某些不愉快,兩個死對頭的人面對面,怎麼有辦法心平氣和的談和解呢?


最怕的局面是本來已經要坐下來談和解的時候,卻因為一言不合、其他不愉快而開始對嗆互罵,讓幾乎要成局的和解又馬上破局,非得要打官司才能解決。


如果透過一個第三人代理你去談和解,對方再怎麼不愉快,往往也會比起原本的收斂,畢竟想罵的話罵不到你頭上,碰到一個不熟稔的代理人,也會偏向理性的溝通。


因此,找代理人進行折衝,有時候會是促成和解的一個契機


2. 保持姿態中立


談和解的另一個重點,是「態度問題」。不論你是理直氣壯的一方(例如被車撞),或是理虧的一方(例如肇事者),在談和解的時候都應該保持「態度中立」,不要趾高氣昂,也不能俯首稱是。


根據經驗,太過強烈的態度通常會導致破局,因為和解通常是各退一步,假如想吃人夠夠,那很難成立;而太過退縮的態度,通常會導致你被索取超乎常情的賠償或權利。


因此,不論站在哪一方,都應該保持態度中立並用理性的角度來談和解,用一句話來講和解的精隨,就是「當作別人的事在談和解」。


可是當事人往往很難做到抽離自己、當成別人的事,因此才要找一個第三人來實現這個目標。(畢竟還真的不是他的事)


因此,在談和解的時候,如果你能夠找到一個可靠、值得信賴的人替你談和解,以我的經驗來說會建議你找他來代替你出面談和解,比較有機會成功並且談成一個有利的結果。


事先搜尋資料後再開價/接受

最常見的和解目標是「賠錢」,可是問題來了:要賠多少?


尤其是涉及身體傷害的賠償,除非有明確的醫藥單據,否則當事人開出的價格任憑想像,沒有公道價格可言。但是如果進入訴訟能夠要的更多/賠得更少,這樣不是有點虧?


我的習慣是在談和解以前,事先搜尋「判決賠償的金額與刑度」,找找看同類案件如果進入訴訟,通常可以要到多少,類似的案件又能要到多少。


到了談和解的現場時,再提出相關判決,去向對方主張所謂的「公道價」,並根據個案的情況去做加、減,例如某車禍判決撞到腿傷判5萬,受害者和解開價10萬,我是肇事者的代理人的話,就會提出該判決並希望和解金額能變成5萬甚至低於5萬。(例如:腿傷比起判決的還輕)


假如涉及刑事問題(例如公然侮辱、誹謗或是一般傷害),這時候要看的就是法院通常判幾年。依照刑法第41條,某些罪可以「易科罰金」,不過每個判決折算的標準不一定,有些是1千元抵一天,有些是3千元抵一天。


因此,你可以尋找類似的案例,看法院大概都判多久,再用1千~3千去折算可能的金額,比較有一個類似公道價的標準去開價跟議價。 和解是打官司以外的解決方式,但需要雙方都有意願才能進行。


因此,如何談出一個即便吃一點虧但你我都能接受的條件,就是重點。


透過代理人或預先蒐集資料,可以讓你在談和解的時候能夠維持比較中立的態度,並且有所依據,不至於徬徨無助。


當然,這些是我的經驗談,也許不適合每個案件,不過提供你們一個參考的方式,希望大家面對和解的時候都能順利解決紛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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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圖片來源:unsplas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