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握一年中換工作的好時機

很多人問過我這個問題:「什麼時間是一年中換工作最好的時機?」大部分人都認為,過年後領完年終奬金通常是換工作的高峰期,在勞動市場上會看到較多的離職和新報到。


根據我的觀察,換工作的高峰期其實是發生在過年前的二到四個月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多數企業組織調整發生在會計年度的第一季,而大部分的求職者都希望領完年終獎金以後再換工作,對人資而言,要找到一個能在年後報到的人才,需要提早完成兩項準備工作:預約人才面談以及甄選流程。


在約面談期,一般需要花費四到六個星期準備,才能從市場上找到足夠的求職者人數前來面談。接著是面談期,進度快的公司,至少需要一到兩個星期完成人才甄選,面談流程較為繁瑣的公司,則會拉長到三至四個星期才能完成。


企業找到合適的人選會發出任用聘僱書,求職者此時會向原公司提出辭呈,依勞基法規定,一般須提前三十天向原公司提出,所以真正能來新公司報到的時間點又拉長了三十天。


把前面所有的準備期間加總起來,希望在過完年後轉職上班的人,必須往前推至少三個月的時間,開始做準備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打算在過年領完年終奬金以後換工作,那你必須在10~11月份準備好自己的履歷表,投遞到市場上去,探尋是否能獲得面談邀約的機會。


寫出一份履歷看起來容易,但是要寫出一份被約談機率高的履歷,其實是需要下功夫的。大多數求職者的履歷表,都沒能做到第一眼就吸引我繼續讀下去。


其中特別是套用線上人力銀行表格的履歷,往往我會放到最後才看,原因是表格的呈現方式過於傳統,不夠俐落美觀,無法讓我一眼就看到重點;使用制式的格式,也顯示出求職者的用心程度不夠,只是填一填表就想要應徵職缺,求職態度不夠積極。


其次是履歷的內容,要能在有限的篇幅中,簡練地呈現出自己的工作內容和成就,運用有力的詞彙強化,同時呼應到職缺的需求,其實是有學問的。下次再跟大家分享「一定會被人資約談的履歷表」要怎麼撰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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