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判時該設最低目標還是最高目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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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判課上,有同學問到該怎麼設定談判目標的問題。


談判過程中有兩個點,一個是我們的底線,在理論上叫安全點(security point)抗拒點(resistant point),也就是如果沒有談判的話,我握在手上有多少東西。談判之後,我手上的東西一定要比這個多才行。低於這個數字,我會抗拒,拒絕簽字。


另一個點是我想要達成的目標:我最樂觀的目標是什麼?當然,這個目標得有客觀的數字或先例支撐,才不會天馬行空。


面對這兩個數字,我們到底該帶哪一個數字上桌?許多談判學者的研究結果顯示,目標訂得高的人,最後達成的協議也比較好。反之目標訂得低的人,達成的協議就比較差。因為目標和底線,也構成談判的兩個焦點(focus point)。


談判過程中,我們常會有一些「人同此心、心同此理」,大家都會盯著看的點。比如整數、中數,這就是所謂焦點。而談判的最終結果,也常常就是圍繞著焦點在轉。如果我們上桌後,眼睛只盯著底線,那底線就成為焦點,最後的結果也經常就只是圍繞的底線打轉而已。


也有學者做實驗,一個老闆給兩個銷售不同的指示。


他告訴甲說: 「你是老鳥,所以要給你一個最低價的要求。你開價4000,最多只能打八折,售價不能低於3200。」


告訴乙說:「你是菜鳥,不給你要求,開價4000,你盡量賣,賣得價錢愈高愈好。」


結果除非乙沒成交,不然乙的成交價經常都比甲高。為什麼?


一個原因是老闆給甲3200的底線,其實也暗示了他,4000到3200這一段是可以讓的,所以在這個區域裡面,通常他都不會堅守。


另一個原因就是我們這裡講的焦點。甲是帶著底線而不是帶著目標上桌的,所以最後成交價也只是底線而已。在談判課上,我常說老闆和伙計最大的不同,在於老闆是想「談好」,而伙計只是想「談成」而已,指的就是這種現象。


可是帶著目標上去,也必須務實;並且隨時根據客觀環境變化,調整自己的目標。比如商業談判上,賣方常常會把價格訂為目標。其實這是不對的,因為真正應該爭取的是利潤,不是價格。有時我們應該讓價,而在別的地方獲取利潤。所以一定要隨時根據最新的資訊,調整我們目標的優先順序。如果只知道抓一個目標,然後一頭栽進去、勇往直前,就好像拍賣場上,有人帶著目標上去,就是想贏。


結果一路加價、一路加價,最後贏是贏了,卻發現自己好像付得太多了,悵然若有所失。這就是學者所說的「贏家的詛咒」,這是我們應該極力避免的現象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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