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絕情緒勒索,你必須懂的一件事

在生活裡或職場上,你有沒有被情緒勒索的經驗?明明心裡不願意,但又必須配合對方的要求?似乎沒有辦法Say No。


我講兩個你一定聽過的例子喔。原本相處還不錯的朋友,在對方談了個戀愛之後,他變得不再跟大家來往。


以前呢,大家都一起吃飯、聯絡感情,可是他現在常常苦著一張臉對你說:「我的男朋友或女朋友,為了我跟家裡鬧翻,他說自己喔,為了我犧牲這麼大,要我下班之後就回去陪他,所以我不能跟你們出去⋯⋯」


或者是一些職業婦女,在談到對小朋友的教養,她就會很困擾的說:「我是個媽媽,因為工作沒有辦法陪孩子,所以孩子只要一哭,說要買玩具,我就沒辦法拒絕⋯⋯」


你有沒有想過,他們明明不開心,但卻沒有辦法「拒絕」。聽出來了沒有?這兩個例子,他們的共通點,都是被「罪惡感」綁架了!


在我繼續講之前喔,其實我們思考一下,「罪惡感」難道是一件壞事嗎?其實它不是,相反的「罪惡感」它是幫助我們,區分好人或壞人的一個指標。

罪惡感,幫助我們區分「好人」或「壞人」

一般我們來說喔,在普通的概念裡面,壞人因為他沒有罪惡感,所以他做犯法的事情,他心裡不會有負擔;所以他對於造成別人的困擾、社會不安的這件事情,他沒有內在的自我阻止的這樣的功能。


可是好人就相反。所以我們知道「罪惡感」可以幫助一個社會的運作。可是如果放到人際關係裡面,如果你為了當好人,而讓罪惡感無限漫延,你覺得會發生什麼事呢?


如果我們撇除道德,「罪惡感」的另外一個側面,就是我們太在乎別人的評價,我們不想讓別人失望,所以呢,只好讓自己失望啊!


如果是在愛情裡面的關係,你交往的對象是那種整天抱怨,而你因為這樣的罪惡感,總覺得先提分手就是個負心漢,或者是就是一個無情的人、拋棄了對方。


你開始這樣想的時候,其實不用等到結婚,你的愛情就已經躺到棺材裡了。而且這段關係,早晚會讓你爆炸的。


其實呢,「罪惡感」不是天生的,它而是後天學習來的一個觀念。所以,如果我們不想要被「罪惡感」綁架,我們就要知道這裡面的關鍵在哪裡。


說文解字一下,我們先把「罪惡感」三個字,拆開來理解。

「罪惡感」三個字,分別代表了什麼?

先談「罪」,「罪」之所以成立,是為了某個組識,或者是團體可以順利的運作,而制定了一套法律或者是規則。那只要違反的人,就會被「定罪」,它的目的是讓人感覺到畏懼。


而「惡」呢,是依照剛剛的「罪」的這個規範,或者是法律,有了好壞之分。如果違反了,就會覺得自己是不好的、就是一個惡人。


那「感」呢,是一種心理上的情緒狀態。


當你理解「罪惡感」之後喔,那現在的問題來了,是誰規定先提出分手的人,就是負心漢?是誰說職業婦女就不能以事業為重,否則呢,她就不能成為一個好太太、好媽媽?


這就像過去的黑奴政策、女性沒有投票權。這些不合理,而且不合時宜的價值觀,但是一直到現在,卻深深的影響著我們,你覺得這合理嗎?


現在一個人要告訴你,女人沒辦法參政,你會不會覺得他腦袋有問題?可是當我們對人際,或者在我們的關係裡面的某些罪惡感綁住;我們卻很少去檢查,那是不是自己腦袋有問題,或者是這些觀念有沒有調整的必要?


其實我們人喔,也因為感受的到「罪惡感」,但是卻感受不到過時價值觀,帶給我們的這種束縛,所以會讓我們這麼辛苦。


就像是喔,職業婦女她不敢對孩子提出必要的要求,是因為她內心認為,女人就要為家庭犧牲自己。而自己選擇了工作,好像自己是個不是太合格的女人,或者是媽媽,感覺到對孩子的虧欠。


所以,當她被「罪惡感」綁架的時候,她就不敢適當的管教自己的孩子,跟孩子的關係,就只能朝向一個可能是一種很扭曲、很不健康的方向發展。


事實上呢,這樣的捆綁跟束縛,不止是對女性,其實對男性也是一樣。就像有些爸爸,因為忙於工作,沒有辦法陪伴孩子。所以,只要孩子一開口他就買禮物、他就買玩具。


因為他不願意看到孩子不開心,這也是他內心的罪惡感,讓他去覺得哦~我好像一定要做這樣的補償的動作。


所以囉,當我們理解到這一層,那要怎麼擺脫「罪惡感」的束縛?作法其實很簡單,就是要問自己:

為什麼我需要覺得自己有罪?這個罪到底是怎麼來的?一定要這樣想嗎?你只有想通了這一點,重新改寫自己的信念,你的罪惡感才會消失。

也就是說,熱愛工作的職業婦女,不是透過滿足孩子,或者是辭掉工作,這種二選一,來處理「罪惡感」。


你可以換個想法,一個好媽媽,不等於要無時無刻的陪伴孩子,而是要做孩子的好榜樣,這樣才是一個好媽媽。


也就是說,妳自己追求夢想,妳成為一個獨立的人,妳是不是為孩子,就起了一個很重要的示範?


所以,你可以在工作上有所表現,而且回到家之後,也能夠對小孩有所要求。這樣子才是一個健康、而且是相互滋養,能夠前進的關係。


它不是二選一,它不是二分法,它是一示範我活出什麼樣子?我讓你孩子看到,於是呢,我除了要求我自己之外,我也可以要求我的孩子。


所以,如果你知道喔,「信念」是罪惡感的源頭,那你更加要知道的就是,這樣子不自覺的信念,很有可能變成一種「控制」跟「被控制」的武器。

虛耗的關係下,還能存有多少愛?

就像是現在,很多年輕朋友的困擾。很多年輕朋友,因為買房子不容易,所以在投入職場之後,依然跟父母親同住,所以就很難拒絕父母親的規定。


比如說,父母親要你下班就要早點回家,不要太常跟朋友出去玩,或者是他們希望你沒事不要亂跑,不管買任何東西,或者上任何課程都是浪費錢。


那好不容易有了穩定的工作,就要趕快成家、生小孩。如果年輕人不聽話,就說他們自私、不孝,讓孩子充滿「罪惡感」。


那基本上呢,子女應該要孝順父母,這概念一點錯都沒有。只是我們必須知道,這樣的「應該」啊,是在什麼樣的背景底下成立的?而不是讓原本的善意,扭曲成對子女成長的一種負擔跟妨礙。


該讓子女長大、放手,是不是就要放手呢?人都應該要有「罪惡感」,但人也有基本的需求。我們都要避免因為罪惡感,而不斷的用美麗的謊言來合理化,用麻痹自己的方式,留在一個不健康的關係裡。


你想想看這樣長久下去,關係裡面最重要的關鍵叫做愛,它還能剩下多少?


所以,如果你的生活裡面,也有因為罪惡感,讓你覺得動彈不得、而又讓你覺得不斷消耗⋯⋯不管消耗自己的時間、消耗自己的情緒、消耗自己的能量。


當你卡在這種關係裡的時候,我很推薦你可以讀讀這本《我決定,生活裡只留下對的人》,這是我的伴侶,諮商心理師楊嘉玲老師,在2018年出版的一本書喔。


在這本書裡面,我們會用很多實際的案例,讓你體會怎麼樣改寫自己「罪惡感」的信念?


而且還會幫助你看見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利用「罪惡感」來操弄你的人,事實上在癱瘓你的行動跟思考的能力,這樣的一個事實,讓你繼續的留在一個不健康的關係裡。


所以,如果你也很想要處理,這樣子令人困擾、又挫折的關係,想要有一個清爽人生,那你千萬不要錯過這一本書。其實人生說到底,你永遠可以決定,生活裡只留下對的人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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